台灣申請商標html模版中央環保督察向湖南反饋:對大企業不敢管不願管


中新網7月31日電 據環境保護部宣傳教育司官方微博消息,4月24日至5月24日,中央第六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湖南省開展環境保護督察,並形成督察意見。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督察組於7月31日向湖南省委、省政府進行反饋。

督察認為,湖南省按照習近平總書記“推動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和長江經濟帶“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等重要指示精神,積極推進“生態強省”戰略,將環境治理與脫貧攻堅、轉型升級同列為“三大戰役”。連續多年將湘江治理作為全省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一號工程”,深入推進各項工作。加快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探索啟動省級環境保護督察,不斷壓實環境保護責任。

紮實推進重點領域污染治理。統籌推進“一湖四水”協同治理,啟動溝渠塘壩清淤增蓄、畜禽養殖污染整治、河湖圍網養殖清理、河湖沿岸垃圾清理、重點工業污染源排查整治5大專項行動,取得積極進展。2013年以來,全省共實施大氣污染重點治理項目2269個,建立長株潭地區大氣污染防治特護期聯防聯控機制。啟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工作和21個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試點項目。2013年以來,通過財政投入、銀行貸款、爭取國傢專項資金、發行“湘江流域重金屬污染治理專項債券”等方式,籌措近百億元資金實施湘江流域重金屬污染治理,共完成重點治理項目2000多個,湘江幹流重金屬濃度達標並持續好轉,五大重金屬污染防治重點區域治理工作取得進展。

註重生態保護和修復,積極推進植樹造林和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生態功能基礎得到加強。與2012年相比,2016年全省自然保護區由134處增加到163處,濕地保護率由50.1%增加到74.1%,森林覆蓋率由57.34%增加到59.64%。另外,湖南省實施整縣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並取得較好效果。

湖南省高度重視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嚴查嚴處群眾投訴環境案件並向社會公開。截至6月底,督察組交辦的4583件群眾舉報環境問題已基本辦結,責令整改4024傢,立案處罰1203起,罰款6351.1萬元;立案偵查133起,拘留174人;約談1382人,問責1359人。

督察指出,2013年以來,湖南省環境保護工作取得積極成效,但發展與保護的矛盾依然突出,一些領域和區域環境問題頻發,形勢依然嚴峻。存在的主要問題有:

一是環境保護推進落實不夠有力。督察中一些同志反映,湖南省一些地區和部門抓環境保護工作緊一陣松一陣,抓一件算一件,未形成自覺行動,也缺乏統籌謀劃;一些領導願意做有利於當前、看得見的事情,不願做有利於長遠、打基礎的事情,抓環境治理不像抓產業發展和城市建設那樣全力以赴。有的同志反映,湖南是“有色金屬之鄉”和“魚米之鄉”,但由於開發過度、保護不力,這兩個“鄉”恰恰成為環境問題的重點和難點,成為民心之痛。

保護為發展讓路的情況時有發生。湖南省重金屬污染問題突出,但全省有色金屬產業“十三五”發展規劃仍然側重於產能擴張,對重金屬污染防控沒有提出嚴格要求。國務院明確2015年6月底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全面清理、廢除阻礙環境監管執法的“土政策”。但一些地方為追求一時經濟增長,不願清理“土政策”,甚至還出臺新的“土政策”。2013年永州市委、市政府聯合發文,要求實施涉企首違免罰制、涉企輕微違法行為整改制、下限處罰制。2014年株洲荷塘區委、區政府制定重點企業掛牌保護制度,限制環保等部門執法檢查,並要求“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重在促進整改,原則上首次不予處罰”。

對大型企業環境問題不敢管、不願管。湖南省有色金屬采選、冶煉企業大部分為中國五礦集團下屬企業。2013年以來,這些企業累計有數十起環境違法行為沒有依法查處,使得企業“店大欺客”,對自身環境問題不重視、不整改,長期違法違規。湖南有色衡東氟化學有限公司多次偷排工業廢水,屢禁不止;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屬集團有限公司多傢冶煉企業清污分流不徹底、跑冒滴漏嚴重,廢水外滲直排環境。

有些地方在處理群眾環境舉報時,不是想辦法解決環境問題,而是想辦法壓制群眾意見,導致一些小問題變成大問題,工作十分被動。衡陽市金龍礦業環境污染問題被群眾舉報長達17年,督察進駐期間收到相關台灣註冊商標舉報10餘次,但有關地方督察整改仍然避重就輕,沒有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尾礦庫滲漏污染問題。邵陽合山養殖場治污設施簡陋,2014年投產以來群眾投訴不斷。邵陽縣政府多次協調處理,並以縣政府會議紀要明確整改要求,但隻說不幹,治污工作長期不予落實,最終激化矛盾,引發群體性事件。

二是不作為、亂作為問題多見。省水利廳組織編制的湖南省湘資沅澧幹流及洞庭湖河道采砂規劃(2012-2016年),未依法將自然保護區緩沖區和實驗區納入禁采區,並於2012年至2015年陸續組織審批嶽陽市、常德市5個洞庭湖區砂石開采權出讓方案,大大超出規劃許可范圍。

湖南省國土資源廳2013年以來違規設置自然保護區內探礦權46宗,違規發放自然保護區內采礦權29宗。2012年11月頒佈的湖南省長株潭城市群生態綠心地區保護條例明確要求省國土資源廳應組織對綠心地區設立的采礦權予以清理,但截至督察時清理工作沒有取得實質進展。

湘潭市環境問題較多,但黨委、政府很少研究部署環保工作。湘潭堿業公司是當地龍頭企業,在線監測設備運行不正常,長期超標排放。為讓企業通過環保備案,湘潭及湘鄉兩級政府於2016年12月分別出具備案申報文件,均寫明“通過多年在線監控運行及各級環境保護監測站監督性監測表明,污染物能夠實現達標排放”,弄虛作假。湖南新新線纜公司未執行環保“三同時”制度,存在廢氣擾民等問題,市環保局2015年12月對其立案調查,但湘潭市高新區管委會建議免除對該企業的處罰,市環保局違規予以同意。

長沙市綜合樞紐工程應在蓄水前將嶽麓污水處理廠每天30萬噸的尾水排口移至壩址以下,並完成長沙鉻鹽廠污染土地修復工程。但長沙市直到2017年初蓄水近5年後,才動工建設尾水排口遷移工程。市政府承諾於2014年底前完成的長沙鉻鹽廠土地修復工程至今尚未立項,環境隱患突出。

郴州市政府2015年6月、8月兩次以會議紀要形式要求市環保局對已立案案件暫不處罰、暫緩執行或暫不移送公安機關處理,違規幹預環境執法。郴州東江湖是重要飲用水水源地,但2014年一級保護區內違規建成98棟木質別墅,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不僅不依法處置,反而為其違規補辦手續。

三是洞庭湖區生態環境問題嚴峻。與2013年相比,2016年洞庭湖Ⅲ類水質斷面比例從36台灣商標申請.4%下降為0,出口斷面總磷濃度升幅97.9%,形勢不容樂觀。

東洞庭湖國傢級自然保護區違規采砂問題突出,采砂作業不斷蠶食侵占濕地洲灘,越冬雁類重要棲息地雁子洲已被挖除約4000畝。2016年8月至9月,嶽陽市灝東砂石公司非法侵入東洞庭湖自然保護區核心區,侵占保護區核心區160畝。洞庭湖後湖是我國一級保護動物野生麋鹿的繁殖基地,也是黑鸛、白鸛等5種國傢一級保護鳥類的重要棲息地。2015年嶽陽市君山公園水上開發中心將後湖大面積水域外包,部分水域用於幹湖捕撈,造成生態嚴重破壞。采桑湖是東洞庭湖越冬候鳥重要棲息地,2013年被當地政府租賃給經營戶種藕養蟹,候鳥越冬期間,承包方大面積挖藕作業,嚴重影響候鳥棲息覓食,生態環境至今未得到修復。

益陽大通湖水面82.7平方公裡,是洞庭湖區最大的內湖,2012年申報為國傢良好湖泊,並得到中央財政支持。但益陽市對大通湖天泓漁業公司圍網養殖監管不力,企業大量投放飼料、肥料,造成水質從2013年Ⅲ類下降為2016年劣Ⅴ類。常德珊珀湖2013年確定為飲用水備用水源地,但相應管理不到位,一些養殖企業持續投肥養殖,導致湖水水質長期為劣Ⅴ類。華容河是洞庭湖一級支流,受生活污水、工業廢水、畜禽養殖污染影響,河流入湖六門閘斷面水質從2015年Ⅲ類惡化為2016年Ⅳ類。

四是一些突出環境風險長期得不到解決。作為國傢重金屬污染防控重點區域,湖南省陸續獲得國傢大量資金支持。但一些治理項目效果不明顯,部分項目進展滯後,沒有達到預期效果。全省涉重金屬的“散亂污”企業較多,工藝落後,設備簡陋,環境污染和風險不容忽視。郴州永興縣金銀及稀貴金屬產業整合升級進展緩慢,部分企業不符合產業政策,生產時污染嚴重。

自然保護區管理不到位。湖南張傢界大鯢國傢級自然保護區仍有非法采砂項目29個,水電項目67個,由於生態環境遭到破壞,大鯢的天然出苗點較保護區成立之初大幅減少。嶽陽市黃蓋湖省級自然保護區內網箱數量多達6800個,圍欄面積超過9000畝,網箱養殖和非法捕撈問題突出。




督察要求,湖南省要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的政治責任,切實把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各項任務落到實處,著力解決環保不作為、亂作為問題,深化重金屬污染防治,高度重視群眾身邊的環境問題,全面推進洞庭湖生態環境綜合整治。要強化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依法依規嚴肅責任追究,對於督察中發現的問題,要責成有關部門進一步深入調查,厘清責任,並按有關規定嚴肅問責。

督察強調,湖南省應根據《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和督察反饋意見要求,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國務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社會公開。

督察組還對發現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進行瞭梳理,已按有關規定移交給湖南省委、省政府處理。



本文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馮立啟_NF4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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